第1部分 –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|
产品名称: | 氯化镍 |
其他信息保密 |
第 2部分 – 危险性概述 |
危险分类: | |
GHS标签要素 | |
象形图: | |
信号词: | 危险。 |
物理和化学危险: | |
爆炸物: | 不分类。 |
易燃气体: | 不分类。 |
易燃气溶胶: | 不分类。 |
氧化性气体: | 不分类。 |
压力气体: | 不分类。 |
易燃液体: | 不分类。 |
易燃固体: | 未分类。 |
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: | 不分类。 |
自燃液体: | 不分类。 |
发火性固体: | 未分类。 |
自热物质和混合物: | 未分类。 |
与水接触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: | 未分类。 |
氧化性液体: | 不分类。 |
氧化性固体: | 无法分类。 |
有机过氧化物: | 不分类。 |
金属腐蚀剂: | 无法分类。 |
健康危害: | |
急性毒性(口服): | 分类4。 |
急性毒性(皮肤): | 不能分类。 |
急性毒性(气体): | 不分类。 |
急性毒性(蒸气): | 不能分类。 |
急性毒性(粉尘、烟雾): | 不能分类。 |
皮肤腐蚀/刺激: | 分类2。 |
严重眼睛损伤/眼睛刺激: | 不能分类。 |
呼吸道致敏: | 分类1。 |
皮肤致敏: | 分类1。 |
生殖细胞致突变性: | 不分类。 |
致癌性: | 分类1A。 |
生殖毒性: | 分类1B。 |
特定靶器官毒性单次接触: | 分类2(中枢神经系统)。 |
特定靶器官毒性重复暴露: | 分类2(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)。 |
吸入危害: | 不能分类。 |
环境危害: | |
急性水生生物毒性: | 分类1。 |
慢性水生生物毒性: | 分类1。 |
对臭氧层的危害: | 无资料。 |
危险声明: |
吞食(口服)可能有害。 皮肤刺激。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。 可能引起过敏性皮肤反应。 怀疑引起遗传缺陷。 可能导致癌症。 怀疑有损生育能力或胎儿的。 可能对器官(中枢神经系统)造成损害。 可能通过长时间或重复暴露对器官(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)造成损害。 对水生生物非常有害。 |
防范说明: | |
<预防> |
使用前获得特殊说明。 不要处理所有已阅读和理解的安全预防措施。 戴上防护手套/防护服/眼睛防护/面部防护。 不要吸入雾/蒸汽。 使用本产品时,请勿进食、饮水或吸烟。 被污染的工作服不应允许离开工作场所。 如果通风不足,佩戴呼吸保护装置。 处理后彻底洗手。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。 根据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设备。 |
<响应> |
如果吸入:将患者转移到新鲜空气中,并保持舒适的呼吸姿势。 如果感到不适,请致电中毒中心或医生/医生。 如果在皮肤上(或头发上):立即脱掉/脱下所有受污染的衣物。 如果在皮肤上:用水/淋浴冲洗皮肤。 如果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:请就医。 在重新使用之前清洗被污染的衣服。 处理后彻底洗手。 如果进入眼睛:小心用水冲洗几分钟。取下隐形眼镜,如果有并且很容易做到的话。继续冲洗。 如果眼睛刺激持续存在:请就医。 如果吞食:请致电中毒中心或医生/内科医生。漱口。 如果暴露或担心:请就医。 |
<储存> |
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地方。保持容器紧闭。 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|
<处置> | 根据所有适用的地方、州和联邦法规进行处置。 |
第3部分 - 成分 / 组成信息 |
名称 | 分子式 | CAS号 | 含量% | 污染物或添加剂分类 |
成分含量保密 |
第4部分 – 急救措施 |
急救措施说明: | |
皮肤接触: |
立即脱掉/脱下所有受污染的衣物。 用水/淋浴冲洗皮肤。 在重新使用之前清洗被污染的衣服。 如果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:请就医。 |
眼睛接触: |
小心用水冲洗几分钟。摘下隐形眼镜,如果有而且很容易做到的话。继续冲洗。 打电话给中毒中心或医生。 |
食入: |
如果感到不适,请致电中毒中心或医生/医生。 漱口。多喝水。 |
吸入: |
将患者转移到新鲜空气中,并保持舒适的呼吸姿势。 如果感到不适,请致电中毒中心或医生/医生。 |
预期急性症状和迟发症状: |
吸入:引起咳嗽、喉咙、哮喘、呼吸困难症状。 哮喘的症状会变得更严重,除非有很多病例在哮喘发作两三个小时后才出现。 皮肤:突发,过敏相关皮肤反应。 眼睛:突发。 摄入:胃痛、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。 |
重要的症状和体征: | 通过实验表明表现出过敏性反应的人之后不能接触这种物质。 |
应对人员的保护: | 必要时使用防护设备。 |
医生特殊说明: | 定期检查是必要的,视情况而定。 |
ICTS 沪ICP备13007936号-1 中国·上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