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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9月1日起,贝宁ECTN将适用以下规定

  
自2019年9月1日起,贝宁ECTN将适用以下规定。
-草稿/不可议付/正本提单副本如没有注明ECTN号码,将不能用于ECTN的验证
-发货人或其货代必须在装货港为在科托努港卸货的所有货物创建ECTN,ECTN号码应在提单上显示。
-除未到港货物外,所未申请ECTN的已到达科托努港的货物将被拒绝放行,除非ECTN在装货港已经得到创建和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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