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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比里亚货物管理局关于 ECTN证书 的最新通知

  接利比里亚货物管理局关于 ECTN证书 的最新通知

利比里亚货物管理局现就 ECTN 相关最新要求通知如下:
自2026 年 5 月 11 日起,任何已提交的 ECTN 申请如需修改,将收取修改费用,适用情形下还将处以相应罚款。
所有货物须在开船后 7 天内完成 ECTN 申请;若货物到港后申请、提单标注虚假 ECTN 号码、在发货港向航运公司/航运代理提交虚假证书,将被处以严厉罚金。
请您务必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核对所有信息,严格遵守申请时限,避免产生额外费用与清关延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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